安徽省加强对危运、半挂和12吨及以上普货车的动态监控管理
安徽省加强对危运、半挂和12吨及以上普货车的
动态监控管理
近期,安徽交通运输厅发布《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包车客运车辆、三类以上班线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普货运输车辆(以下简称“重点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主要提出以下要求:
严把车辆审验关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或车辆年审时,应查看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安装使用情况,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不能正常显示上线的重点营运车辆,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1. 公告:对动态监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运输企业或第三方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告。
创建时间:2024-04-05 10:41